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