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 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 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 彊怒,告庆 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 偃於崔杼 家,家皆 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 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 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 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 亦自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