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 死,乃立其 三子:阜陵侯安为 淮南王,安阳侯 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