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