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 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 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