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