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