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