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 补主上之 缺,持爵禄之 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 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 畔,斯乃 欲谏争, 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 且与周、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