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 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