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