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