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