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