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