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