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