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