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