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 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 父不子;逆 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 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 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 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 :“前吏命胡 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 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