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 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曰 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 若。有顷焉, 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 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 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 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