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 有顷焉,人又 曰:曾参杀 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 顷之,一人又 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 夫以曾参之贤, 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