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 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 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 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 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 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