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