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