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