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