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