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