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