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