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 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