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