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 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