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