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 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 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 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 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 ,有缓急非 有益也!”其少女 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 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 夫死者不可复生, 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 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 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 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 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 驯道不纯而 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 母’。今人有过, 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 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 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 肤,终身不息, 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 其除肉刑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