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 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 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 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 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 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