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