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 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 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