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 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 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 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 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