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