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