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 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