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