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