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