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