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 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 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 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 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 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 祠妄言。建又尽与 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 。王服所犯,遂 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