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