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